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合同一、服务内容1.本合同所述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为承包方提供,在承包方授权范围内,对小区内机动车的停车进行管理、监督和维护的一种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管理小区内机动车停车位,如编制停车位使用计划、指导停车等;–在小区入口设立便于管理的停车指引牌,引导居民自行法律规范停车;–对存在违规停车行为的车辆实行管理措施,如贴罚款通知书、收缴罚款等;–对小区停车位进行巡查并及时发现存在的管理问题并进行整改;–提供停车位租赁服务,满足居民的停车需求。2.服务提供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按时提供服务并保证服务的质量。二、服务期限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1 年。服务期限届满,双方经协商可以续签。2.若承包方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服务提供方,并支付违约金。三、服务费用1.服务费用为每个月服务提供方向承包方收取人民币 X 元,服务费用包括以下各项费用:–人员工资费用;–巡查车辆使用费用;–罚款处理和维修费用。2.服务费用按月支付,服务提供方每个月 15 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四、服务质量1.服务提供方应具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巡查车工作人员,负责小区内的停车管理。2.服务提供方应当妥善保管停车位钥匙,避开出现锁车、丢失钥匙等质量问题。3.如服务提供方在服务中监管不到位,导致承包方或小区内居民权益受损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五、保密服务提供方应当在服务期内,对承包方及小区客户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利用。六、争议解决1.本合同各项条款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本合同出现争议,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寻求一致解决方式。2.若无法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可向服务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七、合同变更1.本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条款内容。2.双方一致同意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须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八、其他1.本合同是双方的合法约定,对双方具有不可撤销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及争议的解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为准。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服务提供方和承包方各持一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