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发电站交接班制度为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严格生产纪律,搞好交接班工作,确保安全运转,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交接班时,当值人员应按分工做好各种记录,清点好各种仪器、仪表、工用具、图纸资料、钥匙、表计,并根据相关规定地方摆放整齐有序。做好机器设备及地面的清洁卫生。交班准备应在交班前15 分钟作好,开好班后会,拟好交班时应交待的主要事项。 二、当值人员在交班时应当主动地、如实地将本班的大坝水情和运转方式、设备的运转情况、变异情况以及应该注意的问题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三、当值人员在接班人未到现场,未办理清交接手续不得离开岗位。严禁交“空头班”交“假班”。接班人员有酗酒行为,当值人员应拒绝交班,并报部门领导。 四、接班人员应提前 20 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开好班前会,接班班长讲清注意事项后,按分配的任务,到达各自的岗位。 五、接班人员应带齐必备用品,尤其是晚班、早班要带好电筒,接班后不得溜号。 六、交接班时,当值人员应该与接班人员一起巡视工作现场并进行情况介绍,接班人员亦应当主动询问情况。对所有机器设备进行细致的检查。 七、接班人员应详细接清运转方式、负荷分配、调度命令以及各种资料、工用具、记录等。如有差错损坏或机器设备、生产场所不清洁等,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并报告部门领导。 八、交接班时有重要操作或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在征求交班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协助操作或事故处理。 九、接班人员在询问、检查巡视完毕无争议后,交接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交接班工作方告结束。 十、交接班时,双方应密切配合,讲文明,有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