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通风机安全技术操作章程一、一般规定1.操作局部通风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之后方可持证上岗。2.操作局部通风机应熟悉通风机一般构造、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各部性能,供电系统和控制回路。3.局部通风机进风口前 5 米内不应堆有杂物。4.每台局部通风机必须悬挂管理牌板,内容包括:局部通风 机编号、管理人姓名、风筒长度、周围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有效风量等。二、操作程序1.开关送电,按下启动按钮。2.断续启动,不要一次启动,以防止风筒脱节脱落。3.停机时按下停止按钮,将隔离手把打到“停止”位置。三、注意事项1.同一地点安装两台局部通风机和两台开关时,开关上要有明显标志,防止发生误操作。2.两台局部通风机串联时,应在第一台启动后再开第 2 台,严禁同时启动。3.局部通风机启动后,发现机体有震动、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停机处理。4.每班至少要检查 2 次风筒,发现有脱节、挤压、扭折、破裂、脱挂及漏风等现象时,要快速进行处理。5.局部通风机在正常运转时,不准随意停机。6.当局部通风机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要及时向当班领导、矿调度室汇报,等待处理。7.要求风筒之间接口严密。胶质风筒可用双反边接头。8.更换风筒时,不允许随意停局部通风机。9.风筒拐弯处必须用硬质弧形弯头连接。10.风筒吊挂要靠顶靠帮,并要保证平、直、紧、稳。11.局部通风机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