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目录1、进货查验制度2、台账管理制度3、安全管理与防护制度4、应急处置制度5、仓储管理制度6、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制度7、农药使用指导制度8、岗位操作规程进货查验制度1.进货检查和检验:购进农药时,应将产品与其标签、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如有质量疑问,可进一步进行质量检验;做好进货台账,并及时录入追溯系统。2.质量管理:不得购进假冒伪劣、无登记证、无生产许可证、无生产批准文号、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检验不合格的农药。3.过期及破损农药处理: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不得经营,应及时退还厂家或交由农业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对未能及时处理的农药,应注明“过期农药”字样并单独放置。4.质量事故报告:发生农药质量安全事故,应迅速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上报农业主管部门。因农药经营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台账管理制度1.配备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扫描枪、身份证扫描仪)、溯源管理专用设备或电脑,同时安装相应的溯源管理软件,并保持状态良好、网络畅通。2.对购进、仓储、销售的农药以及过期或影响安全使用的问题农药的回收等信息及时录入追溯系统,并及时更新。3.对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必须及时录入《限制使用农药实名购买记录》,并及时更新。4.应按照溯源管理系统要求完整录入相关信息,确保可追溯制度的落实。5.录入溯源管理系统信息时,应同时备份一份纸质台账(系统同步打印或手写),确保电子和纸质信息一致。6.对应具有二维码标签而没有的、或有二维码但不能识别录入的,应反馈厂家;对不能录入溯源系统的农药应另行登记保存。7.发现假冒伪劣农药或其他问题农药,应保存证据,并向农药管理部门报告。安全管理及防护制度1.农药经营实行分区存放、分类标明,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农药不得与粮食、蔬菜、瓜果、食品、日用品等混载、混放;经营、仓储场所防止儿童进入,农药应放置在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2.农药经营和仓储场所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自来水池、水缸、灭火器等)、通风(排风扇、通风门窗)、预防中毒(急救箱、肥皂、洗手液)等设施设备3.经常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的安全设施设备状况,应急设备应放置于就近便于拿取的地方;对不能继续使用的设施设备及时更换,确保状态良好;根据季节不同,及时调节温度、湿度及通风。4.经常检查农药包装物,防止标签脱落导致错发;发现破损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