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生活区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宿舍的安全防范、防火、卫生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工作、生活秩序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共财产和工人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规定:1、所有工人住房一律服从项目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不允许私自调房,强行抢占。各宿舍必须住满人后再行安排宿舍,各劳务必须向项目部提供各个宿舍入住工人花名册,未提供花名册或花名册不属实的宿舍一律不给予送电,项目部如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给予处罚。2、工人直系亲属需要在施工场地临时居住的,必须事先向安全负责人请示同意并持身份证向项目部保安部登记后,方可留宿,不得自行安排个人的亲友、熟人在施工场地留宿。3、工人必须强化治安防范意识,确保财物安全,现金、票证和重要物品要妥善保管。4、集体宿舍内的公共财物,必须人人爱护,不得损坏、偷盗。不准使用炒锅、电饭锅等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做饭,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15、做到人走灯关、窗关门锁。16、各个班组应加强员工安全文明、防火、防盗方面的教育。17、如有损坏宿舍公共设备设施的,根据设备设施的损坏程度进行处罚。18、闲暇时工人若外出必须于各班组负责人处请假,并写明回归时间,若未能根据相关规定时间回归者将予以处罚,夜间外出者十一点之前必须回归,且严禁在外酗酒闹事,一经发现在将予以辞退。以上守则请自觉遵守,项目部将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