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现场监督劳动者正确合理使用个人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应急救援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和重大职业病危害应急处理
第二条 及时传达国家及上级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等文件,做好职业病防治专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第三条 参加讨论和制定相关的职业病防治规章管理制度;并常常组织人员深化区队调查了解职业病防治开展情况和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和对策
第四条 负责劳保用品监管工作,保证劳动者职业健康,劳保用品的合理佩戴和使用,制定劳保用品计划和发放管理制度
第五条 积极主动配合有关业务部门,组织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学习,提高员工职业病防治能力
第六条 配合有关业务部门组织召开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参加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大检查,做好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的工作
第七条 仔细履行法律、法规及上级和煤矿有关职业病防治文件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 发挥工会组织在煤矿职业病防治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组织带动周围员工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第九条 依法组织员工参加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加强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全员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开展好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做到内容丰富,有创新,记录法律规范,切合实情
仔细监督各级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一条 发动煤矿员工以主人翁精神参加职业病防治管理,为职业病防治献计献策,组织并落实好基层分工会,及时反映广阔员工在职业病防治上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第十二条 加强民主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完成煤矿行政正职和党委或党委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