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面机电设备管理及电气安全技术措施1、 机电设备使用管理1、 本采区新面投入的所有机电设备必须进行验收及检查合格之后,方准许入井安。2、 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防爆率达到 100%,方可入井。3、 本采区井下变电站必须设在进风流中,巷道要直平、无滴水、新奇风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变电站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4、 设备列车放在回风巷必须要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5、 电气设备不得超过额定值运转6、 供电线路必须要使用检漏继电器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转情况进行 1 次跳闸试验,并有相应的试验记录。7、 井下变电站(变电列车)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合格之后方可上岗值班。8、 井下不得带电检测、修理、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测、修理或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经瓦斯员检查瓦斯浓度后,在作业巷道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 1%以下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9、 普通型携带式电气设备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 1%以下的地点使用,并由瓦斯员实时检测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