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根据 11041 采煤工作面煤层瓦斯地质条件及 2025 年 10 月 4 日11041 采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会议精神,现对 11041 采面防突技术措施进行如下修订和补充:1.工作面布置两排抽放钻孔,呈三花眼布置,6—30 架、90—106架间钻孔间距 3 米,31—89 架间钻孔间距 1.5m,孔径 75 毫米,顶排钻孔距顶板 2.0m,倾角 1 度;底排钻孔距顶板 3.0m,孔深 12 米。2.抽放钻孔施工后,综采队设专人负责清理钻孔 3m 范围以内的煤粉,采纳胶囊封孔器封孔联抽,封孔深度在 1.5—2m,抽放时间不少于 2 小时后,方可效检,至直注水前邻近 1—2 个钻孔停止抽放。3.通防队在防突班安排 2 人负责浅孔抽放参数测定工作,每隔 10架(30 架—90 架)设置一个测点,每个单孔间隔 45min —60min 测定一次,测定次数不得少于 2 次,并记录好时间、负压、浓度、水柱等参数,测量数据及时整理。4.工作面效检范围为距两巷巷帮 7.5m 之间的区段(即 6—106架),钻孔修改为距煤层顶板 3.0m,孔深 8.5m(钻孔投影方向),间距 7.5m,孔径 42mm,倾角 7 度,采纳钻屑解吸指标法,测定指标为钻屑解吸值△h2 和钻屑量 S 值,钻屑解吸值△h2 取 5m、7m、8.7m(钻孔深度)煤样进行测定,效检临界值为 200Pa;钻屑量 S 值,取 5—6m、7—8m(钻孔深度)煤粉进行测定,临界值为 6kg,当效检指标△h2<200Pa 且 S<6kg 时,消除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允许推动 3.5m,保证 5m的效检超前距离和 8.5m 的措施超前距离。5.当效检指标≥200Pa 或 S≥6kg 时,工作面效检指标超限,存在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则在超限孔上、下 3.5m 范围以内的每排两个抽放孔中间增加一个抽放孔(即孔间距变为 750mm),参数与原来相同,抽放不少于 2 小时后,进行补检。补检孔布置在超限孔两侧 2.5—3m,距煤层顶板 3.0m,孔深 8.5m(钻孔投影方向),孔径 42mm,倾角 7 度,测定指标为钻屑解吸值△h2 和钻屑量 S 值。 若补检指标仍超限,则在超限孔上、下 3.5m 范围以内的第一排抽放孔(距顶 2.0m)中间再增加钻孔,使钻孔间距变为 350mm;且在第一排抽放孔下方 200mm 水平相应增加一排间距 350mm 的钻孔,钻孔孔径 75 毫米,倾角 1 度,孔深 12 米,之后再进行效果检验,效检孔布置在第一排抽放孔上方 400mm,孔深 8.5m(钻孔投影方向),孔径42mm,倾角 1 度,测定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