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处主任安全职责1 工程处主任是本工程处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处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副主任应该积极协助主任的工作,主任不在时履行主任的安全职责。2 仔细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业主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审定本工程处的安全管理目标,并仔细组织实施。3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任务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一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4 建立本单位的安全风险机制,逐级签订安全风险承包合同(责任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5 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网络的建立,确保安全员在业务上接受安监部的监督指导,安全员的选定由主任提名,安监部审核,在业务上由安监部监督考核。6 组织对施工项目开工之前的安全检查,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7 负责本工程处员工的二、三级安全教育。仔细组织与检查每周 1到 2 次的安全日活动。8 每个月至少组织 1 次安全例会,讨论、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每个月至少组织 1 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9 组织制定本工程处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确保在本工程处范围以内做到文明施工。10 在计划平衡会或生产调度会上,汇报施工任务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11 仔细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处理违章违纪行为,对安全工作实行重奖重罚。12 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13 组织与主持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并报安全监察部。14 负责健全工程处及班组安全管理台帐。15 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及时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