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电气设备安全操作章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电气设备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电气设备作业。2 主要内容2.1 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测、修理,或在专职电工指导下进行工作。2.2 任何电气设备在未查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2.3 电气设备的电源部分必须设置分开关,一闸一用,禁止一闸多用,并应 设开关箱加锁,固定在安全地方,钥匙由专人保管。开关箱下端距地面高度不得 少于 1.3 米,并在配电箱内配置触电保安器。2.4 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波动应在±5%以内) 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该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当根据相关规定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 置。2.5 保险丝粗细应与三相一致,其额定电流不准大于该线路额定电流,应按 预定电流选用合格的熔丝和熔片,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2.6 凡连续两次跳闸或保险丝溶断,都必须要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 不得强行送电。2.7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每伏 1000欧姆(如对 地 220 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0.22 兆欧)。假如发现断路等情况,应当及时排除。2.8 电气设备应接地或接零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每台机组应 分别接地,禁止跨跃使用接地线,不得借用避雷器线作接地线。在同一供电系统 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2.9 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的设备应设避雷及可靠接地装置,其电阻不得大于 有关规定。2.10 线路敷设应当符合线路安装规定,以及符合当地供电局的有关规定。2.11 绝缘导线不应有破损,带电部分不准外露,并严禁在地面或脚手架上拖 拉电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接头应紧固,并应常常检查,假如发现松动,应及 时处理,电线穿墙必须用保护管,电线上严禁搭晒衣物及吊挂其他物件。2.12 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橡胶电缆(橡皮软线^并予以固定且自由移动 的长度尽可能缩短。电缆通过走道,脚手架随时应有刚性防护设备。挖沟铺设电 缆时,应穿钢管保护,或在电缆上面架设钢板保护。2.13500v 以下的低电压电路中,禁止带负荷切断裸闸关,必要时应加灭弧罩或戴绝缘手套及防护眼镜,操作时面部不得对闸刀。2.14 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正常后,方 可正式开始工作。2.15 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设备闸刀箱均应有妥善 的防雨、防潮设施,用清水冲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允许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以 免导线及电气设备受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