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电作业通用安全技术操作章程(1)一般安全章程规定① 本项规定适用于在海拔 1000m 及以下沟通 10~500kV 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变电站(发电厂)电气设备上,采纳等电位、中间电位和地电位方式进行的带电作业以及低压带电作业
在海拔 1000m 以上带电作业时,应根据作业区不同海拔高度,修正各类空气与固体绝缘的安全距离和长度、绝缘子片数等,并编制带电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操作章程,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经批准后执行
②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
如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
风力大于 5 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在特别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进行带电抢修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探讨并编制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③ 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新项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应进行科学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编出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和使用
④ 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企业书面经批准后,方能参加相应的作业
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当由具备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⑤ 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
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
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
复杂或高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⑥ 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到现场勘察,根据勘察结果做出能否进行带电作业的推断,并确定作业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应实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⑦ 带电作业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a
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b
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
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⑧ 带电作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