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交道口的安全防护道口是铁路与道路平面相交的主要形式。无论是“有人看守道口”或“无人看守道口”,都要求在铁路上铺面宽度不小于 2.5 米,并且直接与道路贯穿。道口,尤其是“无人看守道口”,设备比较简单,往往使人产生无关紧要的错觉。因此,有的地方、有的单位不经批准就随意设置道口,造成许多额外的事故。1986 年中国相关部门对新建铁路设置道口的条件,作了明确的有关规定:两道口间的距离不宜小于 2 公里。道口宜设置在望条件良好的地点。所谓“望条件良好”的一般要求是,道路机动车在距道口 50 米处,应能看到适当距离以外铁路上的火车。同时也要求火车司机在 800 米以外能看见道口。不符合上述第 2 条的要求及交通量较大的道口,可设人看守。要切实保证道口安全,在道口处还应安设必要的防护设备。首先应安设铁路道口标志和护桩。有人看守的道口还要设置带有标志的栏杆或栏门、栏木。有条件的地方,夜间可安设红灯。在电气化铁路道口两侧,还应有限界架。其净高为 4.5 米,是专为了防止道路车辆因装载过高,在穿越道口时引起触电或电路故障而设置的。另外,在距道口 500~1000 米处的铁路旁还应当设置火车司机鸣笛标。为了进一步保证道口安全,一些成熟的新技术业已开始在道口设备上应用。如,道口自动信号及报警装置。在列车接近时,由于轨道电路的作用,道口自动信号的两个红色灯光交替闪耀显示和鸣响警铃,禁止行人车马通行。在列车通过道口后,即能恢复通行。以后又研制了微机控制道口自动信号,可以保证不同车速的列车接近道口时,道口的报警时间都准确地控制在 40 秒钟,解决了道口关闭过早或过晚的难题。尽管道口的设置和设备不断地改善和完善,道口的安全仍取决于人们是否遵守道口安全通行的规章管理制度。这些规定的主要内容有:道路上的车辆在道口处发现火车开来时,应当立即躲避到距铁路外轨 2 米以外的地方,严禁在铁路上停留或抢越。车辆和行人过道口时要听从道口看守人员的指挥。机动车过道口的时速不准超过 20 公里,大、中型拖拉机不准超过 15 公里,小型拖拉机不准超过 10 公里。通过无人看守道口的车辆、行人应停车或止步了望,确认无火车开来时方能通行。笨重、巨大和可能破坏铁路设备、干扰铁路运输的物体通过道口时,要取得铁路相关部门的同意,并在其协助和指导下通过。通过电气化铁路道口时,车辆及其装载物不得触动限界架横板或吊链;装载高度超过 2 米的货物上不准坐人;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