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保育员聘用合同协议第一条 甲方(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联系电话:第二条 乙方(聘用人员)基本情况乙方姓名: 乙方性别: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地址: 乙方联系电话:第三条 具体聘用事项1
职务:保育员2
工作地点:甲方所在地3
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0 小时,具体上班时间由甲方安排,乙方需要服从甲方合理安排4
薪资待遇:乙方月工资为人民币 8000 元整,包含基本工资、补贴等;甲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试用期:乙方聘用期为 3 个月,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6000 元整,试用期后视乙方工作表现确定是否转正
第四条 工作职责1
负责幼儿园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并严密监管安全事故的发生
实时监管幼儿园的各项工作流程并对其进行合理管理
在教育和保教工作中,仔细做好记录、材料整理、学生评估和总结工作
熟悉并遵守关于雇佣保育员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各项管理,执行甲方委托工作
第五条 其他事项1
双方在合同期内应仔细履行各自合同项下的义务,确保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并保持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沟通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和修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期内,假如需要修改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应当在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再行办理
如无意外,解除合同应给对方写一份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办理相应合同手续
合同期内,如乙方有违反劳动合同法及岗位职责等的行为,甲方有权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终止本合同,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1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任何一方得按法律规定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 乙方不适应工作需要且无法调整的;• 聘用期满,本合同不再续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