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实施参考方案粤卫〔2025〕121 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25〕6 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25-2025 年)的通知》(国发〔2025〕12 号)精神,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讨论制订了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附件: 二 〇 〇 九 年 十 月 十 六 日附件 1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法律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二、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三、儿童保健为 0-36 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新生儿访视至少 2 次,儿童保健 1 岁以内至少 4 次,第 2 年和第 3 年每年至少 2 次
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损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四、孕产妇保健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 5 次孕期保健服务和 2次产后访视
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五、老年人保健对辖区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损害预防、自救等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