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规定实施详尽细则广 州 市 引 进 人 才 入 户 管 理办 法 实 施 细 则( 公 开 征 求 意 见 稿 )根 据 《 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印 发 关 于 加 强 我 市 人 口调 控 和 服 务 管 理 工 作 的 意 见 及 配 套 文 件 的 通 知 》( 穗 府 〔 2025 〕 10 号 ) 要 求 , 制 定 本 实 施 细 则 。 一 、 引 进 人 才 的 范 围本 细 则 所 称 引 进 人 才 包 括 :( 一 ) 用 人 单 位 接 收 普 通 高 校 应 届 毕 业 生 ( 指在 毕 业 后 两 年 内 落 实 工 作 单 位 并 办 理 就 业 接 收 手 续的 普 通 高 校 毕 业 生 ) 。( 二 ) 用 人 单 位 引 进 在 职 人 才 ( 指 广 州 地 区 用人 单 位 引 进 的 专 业 技 术 类 、 管 理 类 和 技 能 类 在 职 人才 ) 。 二 、 责 任 分 工中 央 驻 穗 、 省 属 及 在 省 登 记 、 注 册 单 位 引 进 人才 原 则 上 由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负 责 办 理 ;本 市 市 属 、 区 属 单 位 引 进 人 才 由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保 障 部 门 负 责 办 理 ; 各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根 据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的 委 托 开 展 引 进 人才 相 关 工 作 。三 、 办 理 程 序 ( 一 ) 注 册 及 立 户1. 注 册 登 记 在 本 市 依 法 成 立 并 具 有 用 人 自 主 权 的 用 人 单 位均 可 申 办 引 进 人 才 入 户 。 用 人 单 位 办 理 引 进 人 才 入户 业 务 须 先 在 广 州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引 进 人才 申 报 系 统 ( 以 下 简 称 “ 申 报 系 统 ” ) 进 行 注 册 登记 。2. 人 事 户 头 立 户本 市 局 级 以 上 机 关 、 事 业 单 位 、 国 有 企 业 以 及经 批 准 可 从 事 人 事 代 理 、 劳 动 保 障 事 务 代 理 业 务 的公 共 就 业 和 人 才 服 务 机 构 , 可 向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