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裂缝及防渗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1 总则1.1 为了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法律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导则。1.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1.3 本导则是结合实际情况,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制。1.4 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当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当执行本导则。2 基本项规定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住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导则》的有关规定。2.2 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2.3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2.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2.5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是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2.5.1 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