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企业管理办法试行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快速进展,各地开发区的数量及规模不断扩大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法律规范开发区内的企业,促进企业进展,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制定《开发区企业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开发区注册、设立的企业
三、管理制度1
企业准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立企业准入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和管理企业准入工作
企业依法申请设立,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2
经企业准入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才能获得开发区内的营业执照,并被允许开展经营活动;3
涉及外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
企业经营管理1
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并及时办理年报;2
企业应与周边社会和谐相处,履行社会责任,并保障员工合法权益;3
企业应根据环保、安全生产、人员安全等方面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对不履行管理办法的企业的处理1
对于不履行管理办法的企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给予警告、罚款或撤销许可证等处理;2
对于经营异常或重大违法行为企业,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3
对于涉及环境、安全生产等重大事件,应根据应急预案进行相应处置
在开发区内投资项目的管理1
在开发区内投资的各类企业,应受到相应的管理和监督,不得影响开发区内的绿化、市容等公共环境;2
在开发区内投资的企业应根据规定缴纳税费;3
对于投资行业受到行政许可的企业,必须依照规定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开业
四、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责任1
制定和改进开发区企业管理办法,并定期进行评估、检查和更新;2
公开宣传本办法,让企业和社会了解相关规定;3
监督、检查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处理企业违法行为和投诉;4
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开发区内和谐、有序的进展环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