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一队安全奖罚制度每个员工必须模范地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律和矿上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服从领导分配,出色地完成上级分配给自己的安全生产任务,牢固树立艰苦朴素,忠诚老实的工作作风。一、对有下述情况者,给予奖励1、在完成生产指标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材和能源方面,做出成绩的。2、在工作中,有发明、技术改善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劳动条件和提高生产效率的。3、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4、维护劳动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5、在技术练兵和技术比武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二、员工犯有以下错误者,经批判教育不改,给以相应处罚。1、违犯劳动纪律,常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指标或工作任务的。2、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的,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3、玩忽职守,违犯技术操作章程和保安规程,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4、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