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挖、凿孔及爆破作业安全控制要点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详细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予以清除或支护。2 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应该先检查镐、锹、锄头等工具是否完好,各部连接是否牢固。操作时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3 人工打眼时,应检查锤及锤把的联接是否牢固,锤把是否有裂缝、腐朽和歪斜,锤头及钢钎顶端有无不平和严重毛边情况。如有应予更换。4 机械凿岩时,宜采纳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5 站在碴堆上作业,应当注意渣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6 采纳风钻钻眼,应该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杆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7 使用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8 采纳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电气线路上要安装漏电保护器。电钻钻工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应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9 不得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风、电钻。10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11 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情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 25m/min。台车在行走或暂停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12 洞内爆破必须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之专业爆破人员进行作业。13 装药与钻孔不得平行作业。14 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以外的至少 50m 远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长隧道施工必须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硐室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15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16 进行爆破时,所有的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1.独头巷道不少于 200m;2.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 100m;3.相邻的平行道、横通道及洞间不少于 50m;4.采纳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 3~5m)时,不少于500m;17 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有关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18 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