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每发生一个事故都是违法生产?每一起事故都是违法造成的!企业违法生产是前提。安全监管部门固然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但是细想,也有好多无奈和委屈! 第一个是监管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的问题。这里面既有监管部门自身的素养不高、责任不强、防腐不力的因素,也有政府以进展经济为名干预执法的因素,还有“官商”勾结的因素; 第二个是企业安全进展的观念不牢固,一味追求利益,轻安全的因素; 三是国家监察权利过于集中,日常监察不到位的因素; 四是一出事故就问责基层安监部门,打击了安监人员严格执法和安监工作的信心。做好也问责,不做好也问责,而且一出事故基层人员始终是惩处对象,这是各级政府处理监管部门的常用之法。 建议 第一个是对煤矿管理应该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责任。属于国家总局、煤监局承担的责任和职责理应有国家总局、煤监局承担;地方政府属于哪一级由哪一级承担,避开上面害病,下面吃药! 第二个是对煤矿的管理应该在责权方面倾斜地方政府,不能只给地方政府无限大的监管职责,而没有对等的监管权利,这应是煤矿管理不力的一个重要因素。责权平衡了,有了事故问责、追究、处罚就会一目了然,克服问责、追究、处罚扯皮和连带因素。 三是对于发生重大事故的煤矿应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提倡一出事故“一刀切”的强硬处理办法,不能是简单的问责和整顿了事。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体制不顺,人员不足,技术短缺,培训不力、素养不高等问题因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