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的企业咨询顾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落地执行的卓越管理方案,值得您下载拥有保安服务作业指导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保安服务操作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北京市公安局批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保安服务公司。2 定义本标准规定的保安服务及服务种类采用下列定义。2.1 保安服务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保安服务的政策、规定,根据客户的环境特点和要求,按照保安服务合同约定,采取巡逻、门卫、守护、押运、技术防范等形式,为客户提供保卫安全的关联服务。2.2 巡逻服务保安人员对特定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的巡查、警戒的服务业务。2.3 门卫服务保安人员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把守、验证、检查的服务业务。2.4 守护服务保安人员对特定的目标进行见护和守卫的服务业务。2.5 押运服务保安人员采取随财物守卫方式,保卫客户财物运输安全的服务业务。2.6 技术防范服务保安人员运用科技手段和设备,为客户指定的区域和目标,设计、安装各种报警器材且定期维护,提供接警、先期处警和其他关联的技防服务业务3 保安服务操作的基本要求3・1 保安服务操作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行,且执行公安机关的有关管理制度。属于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本标准实施,不属于保安服务职责范围的事项,且有关部门处理。3.2 保安服务公司应向客户单位提供服务的真实信息,包括公司的资质、保安人员的素质情况、提供服务的种类和效果,以及所收取的费用等。对客户提出或询问的有关问题,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给以明确的答复。3.3 保安服务公司根据客户需要,能够提供保安服务种类中的壹种或同时提供数种服务,如客户有特殊需求,可视情况另行商定。4 职责保安服务公司内设机构应根据规模、业务分工等需要,按照精简高效原则设置,应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各类岗位的职责和权限。4.1 经理职责4.1.1 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负责人职责的有关规定,主持公司的运营、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保安服务工作的法规、政策及规定;组织制定、实施年度运营计划和工作方案;对公司的人员管理、业务管理和发展建设负全面责任。4.1.2 组织制定公司发展规划及阶段性、专门性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4.1.3 于权限内任免各内设机构的负责人。4.1.4 组织制定、修订和批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4.1.5 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实施奖惩。4.1.6 对公司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协调,确保队伍管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