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保险的现状及进展(1) 银行保险始于 20 世纪 70 年代法国,并快速在欧洲进展起来,随后在美国、亚洲得到了推广和进展,现在已成为当今国际金融保险业的主要进展趋势之一。我国银行保险在 10 多年的进展历程中,呈现出快速进展的势头,但增长迅速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通过借鉴国外银行保险的成功经验,实行积极有效的实际措施,促进我国银行保险长期、稳定、健康进展。 银行保险内涵及我国银行保险进展阶段 一、银行保险及合作方式 银行保险,又称银保融通,狭义上是指通过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即通常说的“借助银行卖保险”;广义上是保险公司或银行采纳一种相互渗透和融合的战略,通过客户资源的整合与销售渠道的共享,提供与保险有关的金融产品服务,以一体化的经营形式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从其形成和进展过程来看,国际银行保险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协议合作。即银行与保险公司通过合作协议或非正式的合作意向确立合作关系,建立销售联盟;二是合资公司。由银行和保险公司合资成立新的金融机构,经营银行保险业务;三是兼并收购。将两个独立的保险公司和银行合并而成,发行和销售保险产品;四是直接进入。银行组建自己的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设立自己的银行。目前我国的银行保险主要是通过协议合作方式开展。 二、我国银行保险进展阶段 与世界银行保险的进展状况相比,中国起步相对较晚,从 1995 年引进以来,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探究阶段。保险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利用银行的分支网络,扩大市场份额,这一时期的合作以银行代收保费为主,产品单一,合作形式简单松散,银行保险市场没有真正启动起来。第二阶段:高速成长阶段。随着保险市场主体的快速增长,开始出现“银保合作”的热潮,合作范围逐步扩大,产品逐渐增多,业务呈现跳跃式递增,从2000 年的不足 50 亿元,迅猛增长到 2025年末的 795 亿元。但进展中显露出疲态和弊端,合作仍建立在业务进展基础上,处于浅层次的阶段。第三阶段:深层次合作阶段。特别在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进展的若干意见》的颁布以后,保险公司和银行通过股权结构相互渗透,银行保险合作模式呈现出混业融合的趋势,合作模式正在深化和进展,产品、服务进一步整合,由简单合作逐步转变为更高、更深层次资本合作上的合作。 三、目前我国银行保险主要特点 目前银行和保险公司没有建立长期的共同利益机制,银行保险还处于初级进展阶段,与真正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