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或移动式工具使用电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2)长期使用或新领用的电动工具(包括移动式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之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并应测绝缘。手提式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带电零件与外壳间)的最低值,类为 2M;Ⅱ 类为 7MΩ(一般场所使用);Ⅲ 类为 10M(3)手持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应该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安全措施。(4)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及保护,严禁 1 台开关接 2 台及2 台以上电动设备。(5)移动式电动工具的电源开关应采纳双刀开关控制,其开关应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6)电动工具当采纳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7)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因故离开现场、暂停工作或遇突然停电时,应拉开电源开关。(8)电动工具应加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9)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纳铜芯多股橡胶套软电缆或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软电缆。电缆应避开热源,且不得拖拉在地上,引线不得有接头。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实行防止重物压坏电缆等措施。(10)电动工具需要移动时,不得手提电源线或转动部分。(11)电动工具使用完毕后,必须在电源侧将电源断开。(12)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台上。(13)移动式电器具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三芯、四芯线的绿、黄组合色或黑色线芯作接地用,接线必须正确无误,防止外壳带电。严禁引线两端都装接头。严禁直接将线头插入插座内用电。(14)对于移动电器具,各使用单位应建立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和使用发放等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安全使用、安全保管、安全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