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措队机电副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在队长的带领下,承担分工范围以内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协助队长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2、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时传达矿各种安全会议、管理文件、决定、指令精神。3、在队长的带领下,保证本单位的机电设备完好,严格执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对本单位机电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4、熟悉所管辖机电设备的类型、性能、操作方法。建立健全机电安全责任体系,并负责考核落实。5、积极组织机电员工开展技术比武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全员的技术水平素养。6、深化井下现场,针对当班任务,提前进行工作场所存在隐患的危险源调查。当班能排除的隐患,当班处理;否则停止当班工作,并汇报队、矿后实行办法处理。7、在井下工作过程当中,监督、检查每位员工的行为是否违章。有权利进行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