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员岗位责任制技术人员应该积极协助工程技术部技术主管在分工范围以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以内的工作负责,技术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装修设计、施工及安全专业知识,常常深化现场了解实际情况。 (一)岗位职责:第 1 条、积极主动配合技术主管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好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法律规范、标准等,做好专业的技术管理工作;第 2 条、按要求审查作业章程和补充措施,并将存在的不足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整改;第 3 条、要根据分工协助经理、副经理、项目经理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第 4 条、要根据分工协助经理、副经理、项目经理进行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活动;第 5 条、常常对规程、措施在施工现场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 6 条、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每周的专业隐患排查工作,并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 (二)责任追究:第 7 条、未能积极主动配合技术主管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好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法律规范、标准等,做好专业的技术管理工作的将处以 50 元以上罚款;第 8 条、未能够按要求审查作业章程和补充措施,并将存在的不足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整改的,将处以 250 元罚款;第 9 条、未能根据分工协助经理、副经理、项目经理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的将处以 250 元罚款;第 10 条、未能根据分工协助经理、副经理、项目经理进行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活动的每次罚款 50 元;第 11 条、未能常常对规程、措施在施工现场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将处以 50 元以上罚款;第 12 条、未能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每周的专业隐患排查工作的每次罚款 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