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华北沦陷区工业资本、就业与生产估量 一 题目的说明和资料的分析 估量战时华北工业资本、就业与生产,我们先有几点说明: 第一,我们所指的华北,包括河北、山东、山西、陇海铁路以北的江苏、河南和察哈尔、绥远两省
察、绥两省和山西一部
日本人称为“蒙疆”,河北、山东、山西大部及江苏、河南北部,正是日本人所划定的华北范围
所以我们所指的华北,实际上就是日本人所称的华北和蒙疆两部分,也就是抗战时期华北沦陷区的全部
这种范围的一致,完全是为了统计材料的方便,因为我们估量华北工业资本和生产,几乎完全是用的日本人的统计
第二,我们所估量的时期,是 1939 年到1942 年,正是战争的中期
我们不能估量全部战时华北工业资本、就业与生产,也是限于材料
这四年华北工业的进展趋势,读者在后面可以看到,是向上的
1939 年以前,华北工业刚受尽战争的破坏,没有完全恢复,1942 年以后,是日本所谓开发华北产业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实行期,在这个计划中, 日本放弃了过去专门榨取资源的方针,想做就地建设华北工业的长期打算,所以工业在这个计划中的比重,较前增加
可是 1943 年以后, 日本在太平洋上的战争
开始逆转,华北物价,也随着产生剧烈的波动①,这加重了华北工业建设资金的负担,同时也增加了生产的困难
所以这四年华北工业的进展曲线,并不能代表全部战时华北工业的进展趋势
第三,我们所指的工业,是工厂工业
根据中国工厂法的规定
雇工在 30 人以上同时使用动力的制造单位,都称为工厂
我们划分工厂与手工业的标准,也就依照这个原则
凡雇工不及 30 人或不使用动力的生产单位,都不在我们统计范围之内,所以我们的数字,不能拿来代表手工业的情形
第四,我们所估量的四年中,华北工业资本就业与生产统计,并不完全,有许多地方需要我们的推断,加以估量
本文的重心.也就在对于我们所用的资料和估量方法,加以分析与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