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灰、装饰工程安全技术操作章程1.抹灰、装饰操作高度在 2m 及以上时,应当执行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使用的脚手架或操作台应当由架子工搭设,并经检查验收后,方可上人作业。2.室内抹灰使用的登高、金属支架应支搭平稳,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 2m,架子堆放的料具不得集中,同一跨间不得超过两个人作业。3.禁止在门、窗、栏杆、暖气片等上架设脚手板操作。4.清理楼层内部垃圾杂物时不准从窗、洞口向外倾倒,应设溜槽或装小车、装袋向下并运送至指定地点。5.地下室抹灰及地坪施工,比较潮湿,所使用照明灯具必须严格控制。6.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必须要有安全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戴好安全帽。7.使用磨石机、压光机等,应当遵守相应机械的安全操作章程。8.大理石板等的眼、剔凿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9.地面上架设木凳或铁脚手架,地面必须平整坚实,不得将木凳或铁脚手凳浮搁在松软不平的地面上。不得将凳子一边放在台阶上,另一边放在地面上进行操作。10.脚手架高度不够时,应当由架子工支搭加高,不得在架子上放置木凳或设梯操作。11.卸料平台、进料平台道路应畅通,落地灰和废料应当天清理,不能过夜。12.使用斗车运料,砂浆不易太满,斗车进入吊笼车把不得伸出笼外,吊笼升到预定高度,必须放好保险措施后,方可进入卸车。13.多层屋垂直运输,机械升降设备,必须装置灯、铃等信号,禁止多人同时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