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合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一、合同背景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为保证招标公正、公平,防止招标过程中出现不当行为,需要聘请专业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工作
为确保双方权益能得到保障,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之间需要签署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二、合同主要内容1
合同双方合同双方为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使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依照招标人的委托,代表招标人执行招标工作
委托招标服务内容招标代理机构承担以下招标服务工作:1
制定招标方案,完成招标计划的编制、审批和公告发出工作;2
制定招标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协调有关单位完成技术法律规范、标准及验收方案的编制,并到招标方面去根据招标文件执行;3
接收、仔细核对和审核,招标文件递交的各报名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资格证书,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并提出招标人正确合法的中标建议;4
进行投标文件的开标,将评标委员会审定的中标人及中标价通知所有报名投标人,并根据规定及时组织中标候选人的评审资格审查工作;5
签订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文件签订后向未中选的报名招标人通报中标结果
委托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 XX 年 X 月 X 日至 XX 年 X 月 X 日
其中招标代理机构最晚在中标文件签订后 7 天内完成中标通知书的签订
各方权利义务本合同一旦生效即对双方均产生约束力,各方应履行下列权利义务: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义务:1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暂停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但必须给予招标人 30 天书面通知,并经过协商达成共识;2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状况随时通报招标人投标文件的缺陷并提出合理化建议;3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过问或者要求招标人对采购方法、采购方案或采购文件中不适当所在提出修改意见;4
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共同遵守有关招标法律法规
招标人的权利义务:1
招标人应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