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烟风机买卖合同第一条 物品及数量1.1 甲方销售如下物品:名称:排烟风机型号:XXX数量:XX 台单价:XXX 元金额:XXXX 元1.2 乙方确认上述物品的产地、品质、规格、包装等无异议。第二条 质量保证2.1 甲方保证所售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所售产品原装正品,且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2.2 甲方所售产品享有三包服务,即产品在购买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承担退货、换货、维修的责任。2.3 如乙方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应于发现之日起七个自然日内提出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第三条 价格及结算方式3.1 商品的价格为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合同价。3.2 结算方式为 X 天内付清欠款。第四条 发货及验收4.1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物品发至指定地点,并准确、妥善地进行包装。4.2 物品送达后,乙方应立即进行验收。如发现有缺损、商品型号、数量与合同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逾期不予受理。第五条 运输与保险5.1 商品运输由甲方负责。5.2 如物理损坏、灭失,则由甲方负责保险事宜。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2 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对方一方不应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7.2 协商不成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提起诉讼或仲裁。第八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8.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应得到甲、乙双方的书面同意。8.2 因任何原因本合同解除时,应当依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办理结算手续。第九条 其他约定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补充。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 合同生效和期限10.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10.2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甲方(销售方):__________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