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不仅仅是权利 “变”也许是永恒的
像中国这样一个具有几千年文明积淀的传统国家也没能避开,2001 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也适应潮流,与时俱进,与 1980年《婚姻法》相比有了许多变化,以前未曾有的新奇字眼儿出现在其中,“探视权”就是其一
探视权的出现引来一片喝彩,社会普遍关注未获得孩子抚养权一方的权利如何得以维护,在涉及离婚案件纠纷的司法审判中,当事人双方的探视权利问题也多为案件争议的焦点
探视权利的主体是谁,作奶奶爷爷、姥姥老爷有没有权利探视;一方有权可以多长时间探视一次,探视时间有多长;探视权利行使方式是怎样的等等,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围绕着“大人”的权利展开,考量的都是“大人”的利益,孩子在这里似乎成了失语者,探视权成了大人之间争夺权利的平台,而能够真正关注孩子的心声,完整地、切实地站在孩子的角度去考虑探视权问题的舆论似乎少了些
当然,假如“可怜天下父母心”的说法是正确的话,“有心”的父母行使探视权可能会让孩子得到一些残缺的家庭温暖,然而,社会现实并不是如此,让我们看看这个真实的故事,看看孩子心里想要的东西
现年 19 岁小叶已经在狱中度过了两年时间,2025 年她因抢劫罪被判刑 3 年
15年前的哪个夜晚给了小叶一生难忘的伤痛,爸爸妈妈在经过一场撕打后,问她同意跟谁生活,不满 4 岁的小叶只能用泪水回答她无法理解的问题
法院把抚养权判给了父亲,自此小叶再没见过母亲,见到妈妈就成了小叶的夙愿
小叶父母离异后,父亲就一直忙着自己的生意,他认为给女儿物质的富足就是他唯一的责任,小叶放学后只有面对空空的大屋子,想念妈妈,向往别的同学甜蜜的家庭生活
这样在近乎没有管教的情况下,小叶开始跟一些社会上坏的孩子交往,开始小偷小摸;并因此在上中学二年级时被学校开除
原来,这时的小叶最需要的是父母的关爱;然而,她最终得来是亲生父亲的鄙视、白眼,亲生母亲的杳无音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