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车安全管理制度1、学校专门成立接送车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学校接送车的安全管理
2、接送学生专用车辆应当是 9 座以上客车,车辆外观标识应当符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定
车辆前挡风玻璃内右侧应当放置学生接送车标志牌
3、接送学生的专用车必须由公安部门定期检测合格,在符合《机动车运转安全技术条件》(GB2025-0504)的基础上,重点查验制动、转向、轮胎、安全门、灭火器、座位等是否符合技术要求,门窗是否违规设置栅栏、座位数量是否与行驶证相符等情况
必须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司乘人员保险
4、接送学生的专用车辆只能从事学生接送,假如发现擅自从事其他旅客运输业务,收回学生接送车标志牌,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学生接送车的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龄 3 年以上,应当身体健康并具备 3 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严禁近 3 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共计记分满 12 分或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6、客运企业或接送车车主、驾驶人要对接送的学生安全负责,并持续性地对接送车辆的安全情况、技术性能进行检测
7、为了进一步确保接送学生行车安全,杜绝超载、中途搭客及非指定地点让学生下车等现象,学校可合理调整学生的上下学时间,在确保完成规定教学活动时间的前提下以错时制上下学轮回接送学生等方式,以减轻学生接送车辆的运载压力
8、接送学生专用车要做到四定:即定人、定车、定时、定点
定人:学校根据学生乘车人数,将乘车上下学的学生分成几个路队,排出《学生接送车分乘安排表》、《老师接送车管理轮流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具体到每一个人
定车:学校根据乘车学生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规划路线,落实车辆,张贴接送车标志,协同签定学生上下学乘车责任合同,并由规定车辆具体安排接送
定时:学校根据季节变化排出各个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