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吊笼乘用须知1、在使用之前应经安监部、机械部、检测中心和使用单位验收合格之后方可使用。2、平台出料口应安装安全门和信号按钮,提升吊笼联系信号为一停、二上、三下,每层平台的安全门可靠关闭后方可启动吊笼上下。3、吊笼每只限吊 1.45 吨,限乘 5 人,下部斗为载物;乘人时使用吊笼挂门,并使用搭扣挂牢;吊笼使用双根钢丝绳,配以双筒卷扬机及自锁装置,使用时严禁人货混载及超载使用。4、施工平台井架上部设置限位器,以防吊笼冒顶,限位器应每天使用之前检查是否失灵,吊笼下部摆放轮胎减震。5、乘人吊笼使用之前要经过载荷试验,上下运转几次,检查卷扬机、钢丝绳、天地轮及滑车的运转情况是否良好,若有异常情况应当立即排除。6、吊笼专人操作,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操作时精力集中,严禁非操作人员操作,吊笼发出信号后,严禁人员再抢先进入或退出;每次平台提升后,吊笼应上下试运,确认不碰鼓圈后方可正常使用。7、讯号明确,吊笼使用时上、下讯号一致,除音响讯号外,又配电铃进行区分。8、上人第一吊笼每天上班前均要先试验其运转情况是否正常,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9、与工程无关人员禁止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