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设备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一)搅拌设备必须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浇筑砼基础,安置在坚实的地方。(二)架设的电器、设备、线路,应当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三)操作搅拌设备应按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仔细维护和使用。(四)操作前,应检查搅拌设备、发电系统、机械搅拌系统、振动筛系统的各运转部位、传动装置。(五)设备检查完毕后,必须鸣铃 30 秒并得到现场负责人认可后开 机操作。(六)进料口应有防护设施,机械装料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停留或检查设备。(七)拌和机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检测、修理人员必须在进料口装载机上料的另一侧巡视,常常加注润滑油,注意有无异常杂声。(八)现场检测、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进入搅拌缸检测、修理时外面必须要有人监护并悬挂有人检测、修理,禁止操作的安全警示牌。(九)使用完毕后,必须将搅拌缸内及现场周围清洗洁净,切断电源,操作室上锁。(十)上下传送式运料斗下,在工作中、后严禁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