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星级阳光少年评价方案为了促进学生全面进展,增强学生身心素养,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我校制定了政教处星级阳光少年评价方案
一、评价目的本方案的评价目的是为树立优秀学生榜样,激励学生在品德、学业、文体、科技、社会等方面全面进展,努力成为“阳光少年”,促进学校全面进展
二、评价标准1
品德方面(1)遵纪守法
表现为不迟到早退、不旷课、不说脏话、不打架斗殴等
(2)关怀他人
表现为乐于助人、尊重师长、关怀同学、有团队精神等
(3)诚实守信
表现为作业自觉自愿、不抄袭、不作弊、不说谎话等
学业方面(1)学习成绩
表现为考试成绩优秀,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课堂活动、独立完成作业等
(2)自主学习
表现为勤奋学习、钻研科学、阅读爱好等
(3)专业技能
表现为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经历等
文体方面(1)体育锻炼
表现为坚持锻炼身体、参加体育活动等
(2)文艺表现
表现为有音乐、美术、诗歌、故事等艺术特长,参加文艺活动等
(3)社会实践
表现为参加社会实践、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
科技方面(1)科学知识储备
表现为广泛学习科学知识、具有创新思维、应用科技知识等
(2)科技项目参加
表现为参加校内外各种科技项目、科技竞赛等活动
(3)科普宣传
表现为组织参加科普活动、科技讲座等
社会方面(1)志愿服务
表现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做贡献等
(2)社会实践
表现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培育社会实践技能等
(3)社区贡献
表现为积极参加社区活动、为社区做贡献等
三、评价流程根据评价标准,评价流程如下:1
初评:由班主任和德育老师根据学生品德表现进行初步评价
筛选:根据初评结果,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进入星级阳光少年评选名单
现场展示:参选学生在校内活动中表现突出,可参加校内相关竞赛和活动,展示学生综合素养
考核:参选学生在校内综合素养考核中表现突出,获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