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切分层采煤放顶煤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一、上岗条件第 1 条斜切分层采煤回采工必须熟悉顶板控制及支护方法,具备回采支护和回柱操作技能,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安全章程规定第 2 条工作面支护的排、柱距要符合作业章程的要求
第 3 条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
第 4 条工作面特别支护要齐全有效
第 5 条支柱的初撑力符合作业章程的要求,按要求穿好鞋
第 6 条放煤前,必须重新维护工作面,1 作面有歪扭失效柱严禁放顶煤,工作面有空顶时严禁放顶煤,严禁同一工作面内同时即推茬又放顶煤
第 7 条放煤时严禁高位放煤,放煤口距离顶梁 1m 以上,严禁在控顶区内放煤,严禁去掉采空区侧支柱放煤
第 8 条放煤工作面必须要有区、班长指挥,各操作人员必须密切注意采空区、煤帮及支架的变化情况,发现压力增大,顶板下沉、片帮、支架变形等异常现象要立即停止作业,待顶板稳定后再继续作业
第 9 条放顶煤时必须 2 人作业,1 人持长杆放煤,1 人观察
放煤人员必须站在煤壁侧安全地点进行操作
第 10 条放煤后及时将放煤口用木料;笆片等拦严,防止矸石窜入工作面
第 11 条工作面高度要符合作业章程要求
第 12 条放顶煤工作必须在工作面最小控顶距时进行
第 13 条开工之前,首先要检查工作面支架和放煤眼安全情况,若发现支架损伤四周空坍或放煤眼支架脱落,要先处理,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开工
第 14 条工作面上顶不得空虚
如有空虚,必须用材料填严填实
第 15 条放顶煤爆破时要严格根据作业章程规定执行
第 16 条工作面有缺柱或支架不全时,禁止爆破及放顶煤
第 17 条放顶煤时,放煤口要设拦口三、操作准备第 18 条备齐注液枪、卸载手柄、液压升柱器、锹、镐、锤、斧子、长钎子等工具,并检查工具是否完好、牢固可靠
第 19 条检查液压管路是否完好
第 20 条检查工作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