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路作业安全要求1 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2 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企业应在断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3 厂区断路作业经过审批后,应当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作好准备。4 断路前,施工单位应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挡杆、断路标识。5 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且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条件后,方可进行断路作业。6 断路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示牌,夜间应悬挂红灯。7 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示牌、红灯。经申请断路单位检查核实后,负责报告安全环保部,然后由安全环保部通知各有关单位断路工作结束恢复交通。8 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9 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利进行拒绝作业。2 票证的管理2.1《断路安全作业证》由施工单位申请,由安全环保部签批,抄送安全保卫部。2.2 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