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部部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 仔细学习、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章程规定,保障施工工作与生产协调一致,对有关改善劳动条件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的工作项目,应同生产任务一样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2) 编制年、月生产计划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方针,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对有改善劳动条件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的工作项目,应同生产任务一样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3) 坚持按施工顺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员工的劳逸结合。4) 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安全生产工作。5) 检查生产时,要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重要安全防护措施要在人力和时间上给予安排。6) 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当中,要在每个环节中注意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方案如有变动,应当及时组织修订。7) 在检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时,对施工中涉及安全的技术性问题,应当提出解决意见和办法。8) 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章程。9) 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劳动,消除噪音方面和治理进行技术上讨论攻关解决。10) 参加伤亡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11) 参加新工程的图纸会审和竣工工程的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