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热载体炉的使用和维护知识1、有机热载体炉的操作人员,应经过有机热载体炉方面知识的培训;并经当地锅炉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发证。2、有机热载体炉使用单位,必须制订有机热载体炉使用操作章程。操作章程应包括有机热载体炉启动,运转、停炉、紧急停炉等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章程进行操作。3、有机热载体炉范围以内的管道应实行保温措施,但法兰连接处不宜采纳包覆措施。4、有机热载体炉在点火升压过程当中,应多次打开锅炉上的排气阀,以排净空气、水及有机热载体混合蒸汽。对于气相炉,当有机热载体的温度与压力符合对应关系后,应当立即停止排气,进入正常运转。5、有机热载体必须经过脱水后方可使用,不同的有机热载体不宜混合使用。需要混合使用时,混用前应当由有机热载体生产单位提供混用条件和要求。6、使用中的有机热载体每年应对其残碳、酸值、黏度、闪点进行分析,当有两项分析不合格或热载体分解成分的含量超过 10%时,应更换热载体或对热载体进行再生。7、有机热载体炉受热面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清洗,应将检查和清洗情况存入炉技术档案。8、有机热载体炉安装或重大修理后,在投入运转前应当由使用单位和安装或修理单位进行 1.5 倍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对于气相炉应进行气密性试验。合格之后才能投入运转。液压试验与气密试验时,当地锅炉安全监察机构应派人参加。9、锅炉房应有有效的防火和灭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