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修理工安全操作章程1、岗位安全职责1.1 负责机械设备日常保养和修理。1.2 负责维修、保养时配合人员和机具仪器的安全。2、岗位任职条件2.1 必须接受过专业技能和安全技术培训。2.2 经考试合格之后上岗。3、上岗作业准备3.1 有安全交底,明确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3.2 检查机械设备上的防护装置、监测仪器和修理机具是否有效、安全。3.3 正确佩戴防护用品,严禁戴手套、围巾或敞开衣服操作设备。4、安全操作章程4.1 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地点,支撑牢固。4.2 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4.3 机械解件,要用支架垫实,回转机构要卡死。4.4 检测、修理中的机械,设置“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警示牌,非检测、修理人员,一律不准靠近。4.5 检测、修理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先清洗,然后打开空气通道操作。容器内操作外面应有专人监护。4.6 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4.7 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4.8 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4.9 试车时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不正常情况,应当立即停车。5、其他注意事项5.1 工作环境要干燥干净。5.2 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5.3 台钳夹工件,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 2/3。5.4 维修保养场所要配备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