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机电学校为防范学校体育运动风险,保护学生、老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特制定本办法
一、 职责1、建立校内多部门协调配合、老师和学生员工共同参加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制订风险防控办法和体育运动损害事故处理预案,明确教务、后勤、学生管理、体育教学等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组织和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行职责,落实要求
2、严格根据国家有关产品和质量标准选购体育器材设施,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安全检测及评估报告
建立体育器材设施与场地安全台帐,记录采购负责人、采购时执行的标准、使用年限、安装验收、定期检查及维护情况
3、体育器材设施应当严格根据安装要求,由供应商负责完成安装,安装完成后学校应当进行签收,签收结果记录在体育器材设施与场地安全台帐中
4、 安排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纳入学籍档案管理
学生新入学,应当要求学生家长如实提供学生健康情况的真实信息
转学应当转接学生健康档案
涉及学生个人隐私的,学校负有保密义务
5、对不适合参加体育课或统一规定的体育锻炼的学生,学校和老师应当减少或免除其体育活动
6、公示体育运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体育运动损害事故处理预案等信息,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要求1、老师在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前,应当认真检查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中,应当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对技术难度较大的动作应当按教学要求,详细分解、充分热身,并实行正确的保护与帮助
2、 组织开展大型体育活动或体育竞赛,应当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制订安全应急预案;检查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设置相应安全设施及标识;设置现场急救点,安排医务人员现场值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