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设备供货合同本材料设备供货合同(“合同”)是由以下各方(“供货商”及“采购方”,分别称为“一方”或“另一方”,合称“双方”)订立的:供货商:[供货商名称]地址:[供货商地址]联系人及职务:[供货商联系人及职务]电话:[供货商电话]采购方:[采购方名称]地址:[采购方地址]联系人及职务:[采购方联系人及职务]电话:[采购方电话]1.材料设备供货1.1 供货商同意向采购方提供以下所述的材料设备(“货物”)。[详细列出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总价]1.2 货物的交付地点为:[详细登记交付地点,包括物流运输等相关信息]1.3 货物的交付时间为:[详细登记交付时间,包括物流运输等相关信息]1.4 供货商应在交付货物时提供完整的发票和货物清单。2.价格及付款方式2.1 货物价格为:[详细登记货物价格]2.2 以上价格包括货物的制造、包装、运输、交付费用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2.3 采购方应在接到供货商发出的发票和货物清单后十五(15)天内支付货款。如有特别情况,双方协商解决。2.4 双方同意以如下方式支付货款:[详细写明方式,如电汇、现金、支票等]3.保修及售后服务3.1 供货商保证货物是符合规格和标准的,并且没有任何瑕疵和缺陷。3.2 供货商向采购方提供的货物保修期为:[详细登记保修期]3.3 假如货物在保修期内发生瑕疵和缺陷,采购方应立即通知供货商,并要求供货商修理或更换货物。3.4 除非另行协商,采购方应承担由于安装或使用不当或其他未经供货商授权的方式而导致的任何货物瑕疵问题的费用和责任。4.其他条款4.1 本合同双方同意遵守中国法律,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解决任何争议。4.2 除非另有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4.3 本合同中任何一个条款的无效或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的,均不会影响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和履行。4.4 本合同为双方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一切先前的谅解、协议或安排,双方未作书面修改将不生效。以上为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和条件,除非双方另行约定,否则本合同不能解释为对合同双方之间的其他权利限制或放弃。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有法律约束力。供货商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