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与组消防安全责任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村的消防管理,确保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消防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特与各小组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小组的组长是本组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二、针对农村的特性和实际情况,组建本组的义务消防队并仔细发履行职责。三、组长有责任和义务对群众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群众的安全防火意识和正确处理消防突发事故的能力,并积极主动的参加消防演习及培训。四、群众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辖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无火灾情况下,任何群众未经过批准不得擅自动用。五、积极开展本组的安全防火自我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报村委会。六、对上级领导安排布置的消防安全工作及相应的通知,必须要严格执行,贯彻落实。七、安装电器设备或架设线路,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严格执行有关的技术法律规范,并应实行有效的防火措施,禁止私拉电线、电插座和擅自使用电热棒、电炉等。八、重点部位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上报。九、村委会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够、执行不严、管理差的组和组长,将视情节进行处罚。十、如组长年度内外出、离职时,接任的组长到岗后,应重新签订消防责任书,并负同样的消防责任。十一、本责任书一年签订一次,由村委会负责落实跟进执行情况。茶园乡 村(盖章) 村 组村主任(签字): 组长(签字):二〇二二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