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校园内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二、用火用电管理(一)用火安全管理1.在学校内严禁私拉电线。对于要用电线来进行学生文艺活动时,应该向学校报备并由学校审核通过。2.在学校内使用电器时,安装应当套用保险器,且学生自行修理电器是禁止的。3.充分利用多媒体设备,避开使用天然气、酒精等不安全的火源。4.在进行食品烹饪等活动时,请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及工具。5.在校园内三楼以下公共区域使用香烟是禁止的。任何时候,学生、教工及服务人员都不可在学校室内、走道、教室、实验室、图书等专职场所吸烟。(二)用电安全管理1.在学校内严格控制使用能量大的电器时段。特别规定高电压电器必须早上 10 点以后禁止使用,晚上 10 点以前使用的电器功率应限制在 10%以下。2.在学校内所有宿舍安装空调和电热水壶。为了保障师生健康和安全,每个宿舍只能有一部空调和一台电热水壶,并应遵守学校的电费及安全管理制度。3.任何学生及教工不得擅自改造、拆卸、整修学校设备,不得擅自安装电线、插头、灯具等电器设备,确有需要的,必须到学校设备安全部门咨询并遵守学校的规定。三、应急处置(一)火灾应急处理1.学校应委托专业队伍定期检查楼房、宿舍、实验室、食堂等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特别是有能够产生热量、爆炸或产生较难烟气的设备。2.学校各校区都应有相应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备的完好无损、一旦发生火灾进行及时扑灭,并向消防主管部门报告。3.假如发生火灾,所有职工、学生都应本着自己安全和集体利益为首要考虑,并根据学校的应急预案进行有序的疏散。(二)电气事故应急处理1.每个校园应配备通讯器材、药品和医疗器械,并应委托专业队伍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开关插头等,特别是电脑、电视等高峰设备。2.在发生电器事故时,应立即将电源切断,放弃对电器的控制权,并及时呼吸急救,确保每秒钟都是关键的。四、附则1.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行政规定进行处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2.本制度由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