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一般情况1
1、施工之前,与当地航道部门联系,商定有关航运和施工的安全事项,发布通航公告
2、定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联系
当六级以上大风时,停止工作,并检查加固水面上的船只和锚缆等设施
如确有需要继续作业时,实行有效措施
3、水上施工应设立明显的航标,以确定施工范围
4、施工使用的各种船只,按航政部门规定设置航运标志,并备有救生、消防及靠绑设备
5、水上施工设专用救生船,并派人值班
6、船上流动作业人员及乘坐十人以下非机动小船的人员,穿好救生衣
7、船上在夜间应有照明设备,没有照明设备的船只,应备有防风灯及电池灯具
2、运料船2
1、运料船在作业船附近作业时,防止锚缆挂住叶轮和船舵被打坏
2、有大风暴雨时,服从船长的指挥
3、头、船尾、船帮上不站立和骑坐
非驾驶人员,不允许私自操作
4、船根据相关规定吨位装卸,不偏载
装载的料具符合安全章程规定
船到位后,靠稳拴好,搭好跳板后,方可卸料
5、料船之间的空隙,铺脚手板,或挂安全网,防止人员落水
3、船间避碰3
1、遇有雾天雷暴雨使视线不清时,作业船只显示强烈灯光信号,并鸣锣、敲钟、喊话,引起过往船只的警惕
2、定位船锚定后,派人昼夜值班
3、上游失去控制的船只或巨大漂移物威胁作业船只安全时,立即派出机动船协助避让
4、作业船只航行中仔细了望
当来往船只动态不明或声号不统一时,立即减速停车
必要时开倒车
5、在避让过程当中,被让路的船只注意让路船只的行动,协助避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