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分厂安全考核办法一、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各类违章现象,教育分厂职员和相关方人员尽职尽责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二、范围 分厂所有工段、员工及相关方成员。三、职责⑴ 分厂负责执行分厂级安全奖罚考核,重大安全事项的考核报分厂领导和公司领导审批。 ⑵ 各工段负责本工段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⑶ 分厂领导、安全员负责对业务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四、考核内容及奖惩标1.安全教育培训⑴ 部门培训:新员工入职的上岗培训和员工转岗培训,并将培训记录留底存档,未完成者,考核专(兼)职安全员 20 分/次;⑵ 班组培训:新员工入职必须进行班组作业安全指导和作业操作培训,未完成者,考核工段管理人员 20 分/次,考核班组管理人员 50分/次。2.班组活动:⑴ 工段管理人员每月参加各班组安全活动不得少于 2 次,否则考核当事人 20 分/次;⑵ 各工段每月必须组织全工段员工召开 1 次安全例会,否则考核工段长 20 分/次;⑶ 各班组每周必须组织召开 1 次安全会议(培训)活动,否则考核班组长 50/分/次;⑷ 班组成员未请假而不参加班组活动,考核当事人 50 分/次;⑸ 检查发现与会人员存在代签名现象,考核代签名者、被代签名者各 50 分/次;⑹ 对公司要求及时传达学习的文件、通知,未组织学习,分别考核班(组)长 50 分/次、工段长 30 分/次、部门安全员 20 分/次;⑺ 各班组在安全培训或会议中,组织过于简单、班组成员未全部发言者,考核主持人 20 分/次;⑻ 未召开班前会,无相关记录,在班前会工作安排中不强调相关安全注意事项,考核班(组)长当月考核分 30 分/次;⑼ 分厂分管领导及工段管理人员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无发言记录的,考核工段管理人员当月考核分 20 分/次,考核分管领导当月考核分 10 分/次。3.安全检查 ⑴ 分厂每月组织安全检查不得少于 2 次,未组织或相关人员不参加检查,考核部门专(兼)职安全员当月考核分 50 分/次,考核分厂负责人当月考核分 20 分/次; ⑵ 未能按时间节点完成各种安全隐患整改的,考核责任人 20分/项4.违章行为⑴ 酒后上岗、上班期间饮酒者,考核责任人 500 分/次,并依据其违章情节,报办公室进行处理;⑵ 在生产区域未佩戴安全帽者、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者,分别考核当事人 50 分/次、200 分/次,未正确佩戴安全帽者,考核当事人 20分/次;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