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用品试销协议一、前言本协议为汽车用品销售商与零售商之间的试销协议,旨在法律规范汽车用品的试销流程、责任与权益。零售商在与销售商签订本协议后,有权接收试销产品,并对试销产品进行试用和销售。二、定义2.1 “”汽车用品 指所有用于汽车美容、保养、修理等相关领域的商品。2.2 “”销售商 指销售汽车用品的商家,与试销协议的零售商有着合作关系。2.3 “”零售商 指希望与销售商合作试销汽车用品的商家,与销售商签订试销协议后有权接收试销产品。三、试销流程3.1 销售商提供产品信息销售商应向零售商提供详细的产品信息,包括试销产品名称、价格、类型、适用车型、规格、质量认证等相关信息。3.2 零售商确认意向零售商确认意向后,销售商提供试销产品,供零售商试用及销售。3.3 试用及销售零售商对试销产品进行试用,并在约定时间内进行销售,如未按约定时间销售,则试销产品需归还销售商。3.4 结算在试销期限结束后,销售商与零售商进行结算,如有盈利,则零售商需支付销售商相关的试销费用,否则试销产品需归还销售商。3.5 意见反馈零售商需就试销产品的质量、服务、价格等方面对销售商提供反馈意见。四、权益与责任4.1 权益销售商有权根据合作协议要求,收回未售出的产品,零售商应当协助提供销售数据和产品清单。零售商有权对试销产品进行试用、销售,如未出现质量问题,销售商应当对试销产品作出正式发货,并对顺利销售的试销产品进行奖励。4.2 责任销售商需对试销产品的质量和质量认证作出充分保证。如试销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虚假宣传,销售商应当免费回收试销产品,并退还试销费用。五、保密条款零售商在尝试销售汽车用品时,应当尽可能维持销售商商业秘密的安全。不能因试销或销售活动而泄露销售商的交易数据和商业数据,否则责任由零售商承担。六、协议终止如在试销期限内出现以下情况,则本试销协议可以被销售商单方面终止:1.零售商未能根据约定时间销售试销产品,并未以其他方式取得双方协商一致的解决方案;2.零售商多次未能根据约定时间支付试销费用。七、其他•本协议的签署,应当在双方充分沟通、协商并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本协议签署后,仅适用于商业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汽车用品,与其他无关;•对于协议中所列出的所有内容(除法律法规外),双方应当在合作过程中予以认可和严格遵守。八、争议解决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优先实行和解和协商的方式解决,假如无法达成一致,则双方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的裁决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