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储罐区的防火对策1、油品罐区的一般防火要求⑴ 油品罐区内油罐的布置要符合要求⑵ 罐区要设置防火堤
①防火堤应采纳非燃烧材料建造
防火堤的实高应比计算高度高出 0
立式油罐的防火堤实际高不应低于 1米,且不应高于 2
卧式油罐的防火堤实际高不应低于 0
②防火堤应能承受所容纳油品的静压力
③油罐组防火堤的人行踏步不应少于两处
④严禁在防火堤上开洞管线穿越防火堤处,必须采纳非燃烧材料严密封实
⑶ 罐区要设置消防车道或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 6 米的平坦空地
消防车道应尽量采纳水泥路面,而且应尽量采纳双车道
路边至防火堤基脚距离应不小于 3 米
消防车道两侧不宜栽植树木
⑷ 罐区排水的要求在油罐区的雨水排水管道穿越防火堤处,应当设置能在堤外操纵的封闭装置;油罐组的排水管道出口处应当设置水封井
2、油罐的防火安全要求⑴ 油罐的基本要求油罐应采纳钢油罐,其设计应当符合油罐设计法律规范的要求
油罐的设置应采纳地上式
油罐的进油管,应从油罐的下部接入;油罐均应装设进出油结合管、排污孔、放水管、人孔、采光孔和量油孔等基本附件
⑵ 油罐及其附件的安全检查要求
对油罐进行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油罐沉降情况;油罐破损渗漏情况;油罐防腐漆覆盖情况;内浮顶油罐的浮盘及其盘面附件运转情况;油罐内部有关情况等
对油罐附件进行安全检查,应包括对人孔、采光孔、量油孔、通气孔、进出油结合管、机械呼吸阀、液压安全阀、阻火器、泡沫发生器、加热器等附件的检查,主要检查其技术状态
若油罐附件的使用情况不正常,可成为直接或间接导致着火、爆炸的不安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