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动火安全措施油库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是:1.动火作业票(证)。禁火区内动火时,应办理动火的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明确动火的地点、时间、范围、方案、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手续不齐,安全措施没有落实,动火内容、地点变更,动火作业时间过期等都不准动火。2.协作联系。动火作业前应当由审批单位通知协作作用单位和相关单位,有关动火作业的设备、部位、时间和协作(调)内容;动火单位应当主动与协作和相关单位联系,协调有关事宜;动火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应共同组织各项动火作业,落实安全措施,并仔细做好全面记录。3.拆迁封堵。凡是可以拆迁至非禁火区或其他安全地方进行动火作业的设备、零部件等,不应在禁火区内动火,尽量减少在禁火区动火的工作量。拆迁设备、零部件后的孔洞应当立即封堵,以防油品流失或油气散发。4.隔离封堵。凡与动火设备、工艺管路相连的运转设备、工艺系统都必须可靠隔离封堵,以防油品、油气泄漏到动火设备、工艺管路和动火作业场所;必要时应将动火区与其他区域用防火墙等措施隔开,防止油品、油气窜入动火作业现场遇火星而引起事故。5.移去可燃物。将动火地点周围 10m 内的一切可燃物,如溶剂、润滑油、未清洗的盛放过易燃液体的容器、木框、棉布等都应移至安全场所。6.灭火措施。动火期间作业点附近的水源应充足,不中断;灭火器材数量足够,性能好;按安全措施派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到现场,并作好灭火的充分准备。7.动火分析。动火分析主要是油气检测、分析,危险区域范围推断。一般在动火前 30min 进行,如动火中断 30min 以上应重新分析。分析数据应做记录,分析结果应填写分析化验报告,并进行签字。重要的动火作业应留试样保存到动火结束之后,从理论上讲,爆炸性混合气体浓度小于爆炸下限时不会发生燃烧爆炸事故。但考虑取样的代表性,分析化验的误差,测试分析仪器的灵敏度,场所各部位油气浓度的不均匀性等因素,动火合格标准为:国内要求小于爆炸下限的 4%,国外标准有的取爆炸下限的 20%。8.检查监护。根据动火作业性质、范围及场所的重要程度,可能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检测、修理作业指挥机构、项目和安全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根据动火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逐项检查落实,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动火现场的指挥和监护人,交待安全事项。9.动火作业(1)动火作业应当由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无合格证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焊接工作。(2)动火时应当注意火星飞溅方向,采纳不燃材料挡板来控制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