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为确保公司各部门及所属下级单位的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危险消灭于未发生之时,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如下:1、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对所管项目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指责
2、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本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3、必须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并及时更新
4、建立健全重大危险器材使用说明书
5、安全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对生产装置的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
6、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7、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有书面报告,经现场查看、验收合格,方可下达动火许可证,在区域内严禁无证动火
实行谁施工作业谁负责,安全达不到要求不允许作业
8、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9、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施工项目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
10、根据具体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在重大危险区域内安装有 4 路可燃性气体报警器,对重要岗位进行实时检测
11、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通过整改避免事故发生,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公示,对事故苗头知情不报者将给予处罚
12、根据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13、公司内各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对所管辖施工项目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安全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两次,并建立学习记录台账
消防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