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思考 002: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布向社会征集意见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及草案说明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
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 1号,邮编 100805,信封上请注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2011 年 5 月 25 日
一、经济生活方面1、从本质上看,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我国对个税法的修改体现了国家完善个税征收和管理的法律制度
工薪所得税率级次级距调整后,为平衡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纳税人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纳税人与工薪所得纳税人的税负水平,草案维持现行 5 级税率级次不变,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的级距作了相应调整,将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 5000 元调整为 15000 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
对税率的调整充分体现了税收的固定性
2、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所得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它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
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纳税人所得越高,税率越高,所得越低,税率越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
我国目前对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9 级超额累进税率
为了有效地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 9 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 7 级,取消了 15%和 40%两档税率,扩大了 5%和 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同时,草案还扩大了最高